2024罗德曼职业生涯效力过的球队,罗德曼职业生涯效力过的球队有哪些

tamoadmin 赛事赛况 2024-09-15 11 0

罗德曼到底拿过几次总冠军?

五个,其中两个是在活塞时期协助以赛亚•托马斯和乔•杜马斯在87、88年获得的,后三个冠军是96-98年,在公牛协助迈克尔•乔丹和斯科特•皮蓬获得的。在活塞的时候罗德曼和活塞是乔丹一直无法逾越的,在加盟公牛后他又成了乔丹的好帮手。

五次

一共获得过五次总冠军,分别为:

罗德曼职业生涯效力过的球队,罗德曼职业生涯效力过的球队有哪些

1.1988年至1989年赛季NBA总冠军。

2.1989年至1990年赛季NBA总冠军。

3.1995年至1996年赛季NBA总冠军。

4.1996年至1997年赛季NBA总冠军。

FIFA中罗德曼是哪儿个队的?

罗德曼原名丹尼斯·凯斯·罗德曼(Dennis Keith Rodman),是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和电视名人。他与NBA球队芝加哥公牛(Chicago Bulls)一起获得了五个NBA总冠军,并且是一个杰出的篮板球员和防守专家。然而,罗德曼与FIFA(国际足球联合会)没有直接联系,他与篮球相关,而不是足球。

NBA篮板王最长连庄的罗德曼,为何总篮板数却排在20名以后?

谢邀~~

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罗德曼职业生涯全勤时期比较短

二是罗德曼有几个篮板王赛季,是因为场均篮板数最高,但是出场时间较短,总数并不高

三是罗德曼时期的NBA每场产生的篮板数较早期NBA已有大幅下降,尽管罗德曼的篮板数很高,但是和上古时代的球员比,也没有优势。

下面具体来说2024

首先关于罗德曼职业生涯时间的问题,罗德曼是个大器晚成的球员,在19岁之前,身高只有1米75,根本不会被篮球队看中,他也没这个心思,后来2年,身高涨了26厘米,超过了2米,才回大学继续打篮球的。这也导致了他从25岁才开始打NBA,这对美国本土球员来说,是相当晚的开始了。

而之后罗德曼的职业生涯,满打满算就只有14个赛季,其中全勤赛季只有3个,首发过80场的赛季只有一个,除了7个篮板王赛季,甚至说有的篮板王赛季,罗德曼出场的时间其实都很少。

总篮板数排在罗德曼之前的,比如邓肯,加内特,奥拉朱旺,几乎都是一进联盟就是绝对主力直到退役,职业生涯总时长也长过罗德曼。

罗德曼是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有名的篮板怪兽。罗德曼从91-92赛季开始,连续拿了七年篮板王,一直到97-98年,他拿了最后一个篮板王之后,才结束他对篮板的统治。他的七次篮板王也是排名历史第二,仅次于张伯伦的11次,可以说是很厉害了。
但是抢篮板这么厉害的罗德曼,为什么职业生涯总篮板排行榜上面,只排到了第23位呢?
有两个原因,第一个,职业生涯不是太长。罗德曼职业生涯只有14个赛季,前后效力了五个球队。场均篮板上双的也才只有十个赛季。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出场时间。职业生涯14个赛季,他有六个赛季的出场时间不足70场,职业生涯最后两个赛季,他的出场甚至只有23和12场。最后一个赛季是在湖人,据说离开湖人队原因是 他经常缺席训练。懒散的性格让湖人队不得不放弃他。

罗德曼是属于那种大器晚成的球星。

他虽然连续七个赛季拿下篮板王,但是他的NBA生涯并不长。不像现在有些球星,18,19岁就进入了NBA,甚至还有像詹姆斯,加内特这样天赋异禀的高中毕业就被选秀进了NBA

罗德曼进***盟的时候他已经25岁了,他在NBA效力了14个赛季,所以场数上比起那些大能显然没有优势。而且这14个赛季还有很大的缩水成分,比如后两个赛季只出场了很少的次数。

还有罗德曼的生涯前期并没有多亮眼的表现,打了一段时间后才慢慢展现出他的篮板天赋的。这样去头去尾,真正高光的时间并不长。

所以他的总篮板数排在20名开在也属正常。

球场上不太“老实”的罗德曼,生涯为何只有5次被驱逐出场?

提到罗德曼就不得不说他那桀骜不驯的性格,虽说罗德曼整个生涯获得了巨大成功,但他也逃不过“另类”的称呼,纵观罗德曼整个职业生涯,他对于得分的欲望都几乎可以说是没有,篮板球和防守才是他的立足之本,并且凭借2米01的身高在当年四大中锋时代仍然可以拿下7次篮板王。外加日本人气动漫《灌篮高手》里主角樱木花道和罗德曼颇为相似,又为他增加了一层神秘感。虽说罗德曼桀骜不驯,但他的球商却高得可怕,个性中却不失冷静,就是罗德曼最大的特点。

纵观罗德曼14年生涯,他吃到了无数次技术犯规,但是被驱逐出场的次数仅仅为5场。印象中罗德曼应该是整个赛季就会被驱逐5次的刺头球员,然而没料到他整个生涯却仅仅5次被驱逐。用皮蓬的话来说就是“他喜欢大场面,有人指责他会犯低级错误被驱逐出场,但是在关键比赛的时候,他从来不会被驱逐出场。不管怎么样,他总能找到方法来影响比赛。现在球员根本理解不了罗德曼球商到底有多高。

的确,罗德曼的种种事迹都可以体现出他的球商,在乔丹身边打球成为三叉戟之一,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不过乔丹也不愧为篮球之神,在罗德曼谁也不服,就连波波维奇都没能驯服的情况下,乔丹征服了罗德曼,说乔丹是罗德曼整个生涯唯一敬佩的球员也毫不为过。罗德曼也是那种越到关键时刻越稳的球员,他会用自己的垃圾话去***对方,并且自己不会因此而情绪失控,这样的球员正是目前联盟所欠缺的。

现役中情绪容易失控的球员就数考辛斯和格林了,这两位都在关键时刻掉过链子,所以罗德曼和他们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平时浪浪就算了,关键时刻绝不姑息,这就是“大虫”罗德曼。能在中锋井喷的时代打出名堂,甚至常年保持场均15个篮板,不得不说,罗德曼配的上名人堂成员的称号,在当年那支公牛队,他的球商也是仅次于乔丹的存在!

套用五月天《你不是真正的快乐》里的一句歌词:“你不是真的那么莽,你的凶恶只是你涂上的保护色!”

作为公牛王朝第二次三连冠的三巨头球员之一,“大虫”罗德曼给人的印象是一副放荡不羁、不易接触、容易炸毛的浪子形象。在乔丹的纪录片《最后一舞》中,罗德曼丝毫不介意外界对自己的评价,毫无保留地将过往那段放荡的历史呈现在观众面前。罗德曼真的如镜头里塑造的那么不堪吗?恐怕未必如此,事实上,论球商,罗德曼可以说丝毫不必那些历史级名宿差。

罗德曼在1986年第二轮第27顺位才被活塞选中,这个起点,可以说相当的低。一般来说,这种顺位的球员,逆袭的可能性非常非常低,需要付出的努力远非长人可比。对于二轮靠后顺位的球员,球队签下他们,主要看中了他们的廉价,不会着力培养,不给球员和上场时间的保证,相当于让球员自生自灭。

这种情况下,这类起点的球员,很早就意识到竞争的残酷性,他们会逼着自己,去做“讨好型”人格的球员。即,像猎物一样时刻紧盯球队的需求,像苦行僧一样打磨自己的,像石缝里的苍松一样汲取养分、野蛮生长。他们很清楚,如果做不到这一切,那么,等待自己的就只有被淘汰的命运。

所以,在活塞,哪怕只是一个青涩的小年轻,罗德曼早早地学会了坏孩子军团的那一套,凶横的防守,不知疲倦的奔跑,守住每一个篮板。罗德曼知道自己并不擅长进攻,所以,他必须让自己有一技之长,让教练不得不用自己。这就是罗德曼在早年就下苦工打磨防守技术,特别是篮板和卡位的原因所在。

在NBA,防守专家们,无一例外地都有自己的一套绝活。他们都有相似的共性,要么脏,要么阴,要么狠。总而言之,如果你想做一个低调谦逊斯文的防守人,在那个年代的NBA,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为了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好惹,球员们大多会从外形上下功夫。横练一身筋是最基础的要求,纹身、刺字、染发,带忍着发带等,每一个球员,都有自己的小妙招。罗德曼选择的是纹身和染发,这让他更容易成为全场的焦点。

罗德曼外号叫‘大虫’,外表凶神恶煞,打球动作很大,也极为地粗暴。

给我们影响,在活塞,他抱摔过乔丹,跟皮蓬还是冤家,皮蓬的腰伤就是拜他所赐,另外,相信大家对他和马龙格斗摔跤的名场面也该不会陌生。

坏小子之中的一员,大虫罗德曼职业生涯合计212次技术犯规,但却仅有5次被驱逐出场,这点让人始料未及,不单单只是你,就连小编也被这数据给惊吓掉下巴了。

其实,也不难解释,2.01米的罗德曼,身高不高, 还打小前锋,这注定了他是被暴揍的存在。

不单如此,他速度不快,得分能力始终是存在欠缺。

从一个2轮秀,逆袭,你看他单单只是靠着一股劲,自然无法实现。

根本无法实现。

他勇是一个,硬也是一个。

罗德曼是王朝公牛的巨头,作用不可或缺。

1996年总决赛,罗德曼甚至凭借特长得到2张MVP投票,以及对手主帅的重磅肯定:罗德曼才是公牛那把打开冠军之门的钥匙。他身体天赋有限,并且19岁还不会打篮球,六年后才入职NBA。但球商一等一,学会打球后就突飞猛进,最终成为一代宗师。这种气场还体现在对情绪的掌控上,虽然吃过212个技术犯规,但仅被驱逐5次,并且越是重要的比赛越冷静。用皮蓬的话来说,就是“罗德曼知道如何正确地打球”。

以活塞五虎为基准,像罗德曼,斯托克顿这种防守大神,每天除了训练就是看对位球员的录像,早就出手角度和出手位置,那本NBA裁判培训资料。他们可以熟悉到比裁判还熟悉。

对专业人士,吃了五次才是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