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位于北美洲南部,毗邻美国以及中美洲。墨西哥是一个高原国家,整体地势海拔比较高。墨西哥的足球项目一直都比较有实力。在世界足坛也出现过一些非常优秀的球员。代表人物有桑切斯,坎波斯,布兰科等。墨西哥的长距离径赛项目,长跑,竞走也很有实力。另外,在跳水方面,墨西哥也涌现出很多优秀选手。
墨西哥较普及的项目有足球、篮球、棒球、网球等。水平较高的有足球,曾获第7届泛美运动会和第10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冠军。男女篮球,曾获第7届泛美运动会第3名。竞走,曾多次创造20公里等项目世界纪录。
拳击,拥有世界轻量级冠军。男子跳水和男子网球在世界比赛中均获过好名次。
文中提到的问题是跳蛙过人是不是犯规的?
回答是足球比赛中运动员运球做跳蛙动作过人不算犯规。按照国际足球协会组织关于对足球比赛规则的要求,在正式的足球比赛中,有许多运动员在运球跑动中,遇到对方球员的防守和抢球时,都回做出跳蛙动作过人。
当年墨西哥球员布兰科双腿夹球,被称为蛙跳过人的动作现在还为经典.但是其实算是危险动作,这有资料为证还记得在世界杯中凭一招「双脚夹球」而举世闻名的墨西哥锋将白兰高吗?以往经常听到电视台的足球评论员说「夹球犯规」,但为何白兰高不被判罚?其实评论员的说法也并非完全错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夹球」的确是犯规的。 援引危险动作球例 :(1)「夹球犯规」原来是由危险动作的球例延伸出?危险动作关注的不只是危及他人的动作,甚至是令自己有机会受伤的动作也属于违规,例如「抬脚过高」和「俯身太低头球」便同样是危险动作。
香港国际裁判吴佳林表示,若球「夹球」后仍能保持灵活移动或跳跃,对方除非蓄意伤害,否则应不会为对方带来危险。
(2)跌坐地上夹球即罚 :然而,如果球员已跌坐在地上不方便移动,却以双腿夹住皮球的方式保持控球权,对方球员在抢夺皮球的过程中,很容易会踢中「夹球队员」的身体甚至头部,如此的「夹球」便构成危险动作。
类似的情况是球员跌倒,仍侧卧地上或俯伏在皮球上,尝试用身体遮挡保护皮球,不让来犯的对手抢走,这样即使他没有「夹球],依然会被裁判判罚犯规
(3)1998年世界杯上墨西哥的布兰科的夹球蛙跳。对此,著名裁判陆俊说:“国际足联在2005年第二次修改的竞赛规则中明确规定,夹球是危险动作的延伸,是国际足联明令禁止的比赛动作。1998年墨西哥的布兰科夹球只是一个瞬.
(4)国际足联2005年第二次修订的11人足球竞赛规则第十二章第3款规定: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者,或者利用危险动作阻止对方获得球权,包括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用身体阻挡对方等,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而对于危险动作,国际足联的竞赛规则给出这样的解释:危险动作不仅只是危及他人的动作,甚至是令自己有机会受伤的动作也属于违规,例如抬脚过高和俯身冲顶头球便同样属于危险动作,而双脚夹球则是危险动作的延伸,也在被明令禁止使用的范围内。
以前墨西哥足球运动员布兰科双脚夹球,用蛙跳的动作过人。现在不允许用这个动作了,因为当2024你夹球跳起来的时候,防守球员不会无动于衷的。万一做出一个动作,你就会倒地受伤,所以很危险,禁止用这个动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