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秉持着奥运会业余组标准,所有奥运会足球队参赛球员年龄有限制。在世界杯出现以前,夏季奥运会足球比赛冠军一直是足球界最高荣誉的象征,但由于奥运会不是专为足球举办的赛事并且偏向于宣扬体育运动文化而不是技术,所以在历史上奥运会一直拒绝职业球员参赛,这也导致各国只能够派遣年轻球员组成的球队征战奥运会,这些球队并不能反映足球界最高实力,很多国家的主力球员都无法参赛。
男子足球比赛始于1900年法国巴黎奥运会。在1900年法国巴黎奥运会和1904年美国圣路易斯奥运会上,足球比赛作为表演项目。1908年,在英国伦敦奥运会上成为正式比赛项目。
20世纪初,足球运动在欧洲国家迅速推广,各国相继成立了足球俱乐部,足球运动与商品社会的联系日益加深,产生了一批以踢球为生计的人。自此,职业足球开始风靡欧洲大陆。 经过长期训练、比赛的职业运动员,在奥运会足球比赛场上的技术水平明显高于业余运动员。这种水平之间的巨大差距使奥运会足球比赛失去了竞技性、精彩性,影响了许多地区参与奥运会的积极性。特别是在1908年和1912年的奥运会上,英格兰职业足球运动员连夺两次冠军后,有关是否允许职业运动员参加奥运会的争议更加激烈。后来,国际足联开始对职业足球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进行了一些限制。但在如何区分职业运动员与业余运动员上,国际足联也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概念与界定。
几经变革,1984年国际足联做出了欧洲和南美洲参加过世界杯决赛的球员不得参加奥运会足球赛的决定;1988年国际足联在此基础上又做了如下规定:奥运会足球运动员年龄限制在23岁以下,每队允许有3名超龄球员。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第一次将女子足球比赛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奥运会女子足球锦标赛不经过实验赛阶段就直接成为正式比赛项目。由于时间仓促国际足联没有组织预选赛,所以由1995年第2届世界女子足球锦标赛前八名的球队直接参赛,巴西队取代不能以英格兰队为名参加奥运会的球队,大洋洲足联和非洲足联就没有球队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