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

tamoadmin 球队新闻 2024-04-25 20 0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

股权结构的比较

美国公司:美国公司的股权结构高度分散,个人持有者占很大比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高,股权流动性强,股东地位较高。

英美公司:英美公司的股权相当分散,多数上市公司缺乏控股股东,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高,股权流动性强,股东地位较高。

日本、德国公司:日本、德国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对集中,以银行和公司法人持股为主。

监控体系的比较

美国公司:美国公司的监控体系主要依靠机构投资者的监督作用,例如养老基金、互助基金等。

英美公司:英美公司的监控体系分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首席执行官三个层次,由股东选出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能够较客观地提供经营决策并行使监督职能。

日本、德国公司:日本、德国公司的监控体系主要来自于公司外部,例如银行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更换经理人员。

资本市场的作用

美国公司:美国公司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的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直接筹措长期资本。

英美公司:英美公司的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长期债券市场,通过股票买卖的形式来获取资本的短期收益。

日本、德国公司:日本、德国公司的资本市场主要由银行和金融机构组成,筹资方式是以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

治理模式的比较

美英模式:美英模式被称为市场主导型模式,遵循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的原则,设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首席执行官(CEO)领导的高级管理层三个层次,以完善的立法保护股东利益和保障信息披露,规范资本市场和公司运营。

德日模式:德日模式又称组织控制型,股权结构以法人持股为主,个人股东极其分散,监督和约束机制主要来自于公司外部,资本市场难以发挥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结论

国际趋同趋势:尽管各国历史文化传统、经济进展道路和政治法律偏好的差异导致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多样性,但有效的治理结构是与自身的股权结构特性相一致的,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正在逐渐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