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税务比较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是并购重组交易的两种主要交易模式,它们在税务处理上有所不同。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得出的税务比较:
在股权收购中,纳税人主要包括股权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他们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股权转让方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是自然人,则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在资产收购中,纳税人则是资产转让方和资产受让方。他们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增值税等。资产转让方需要缴纳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而资产受让方则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
在一般性税务处理中,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例如,转让方都需要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而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都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然而,他们在具体的税务处理上也有所差异。例如,在增值税处理上,股权收购中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而资产收购中,转让方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特殊性税务处理是指企业重组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适用的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股权收购中,如果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而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也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而在资产收购中,如果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2014年109号文更改为50%),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也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
资产收购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相辅相成的。会计处理规定了资产收购的转让方可以视为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两个具体准则来规范。而税务处理则涉及到企业的资产收购是否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以及如何计算各种税种的具体金额。
综上所述,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在税务处理上各有特点,具体选择哪种交易模式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税务规划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