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评估中的权重分配标准
成果评估中的权重分配是评估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它决定了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权重分配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键绩效指标的重要性:权重分配时,应考虑到关键绩效指标对公司战略影响的大小。对公司的战略影响越大的指标,其权重就应该越高。
2.被评估者的影响程度:被评估者直接影响的指标,其权重也应相应提高。这是因为这些指标更能反映出被评估者的实际工作效果。
3.综合性指标的重要性:综合性较强的指标,其权重也应较高。这是因为这些指标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工作效果。
4.一致性与独特性:权重分配应在保持同级别、同类型岗位之间具有一致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到每个岗位的独特性,因此要有一定的浮动范围。
1.经验判定法:这种方法是由专家根据历史数据、自身经验和对各项评价指标重要程度的认识,以及要起到的引导意图,对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进行分配。但此方法主观性较强,企业应注意在召集利益冲突的各方进行充分讨论的同时,平衡各种不同的意见,避免专断的行动。
2.倍数加权法:这种方法是找出统计评价指标中重要程度最小的那个指标,作为标准评价指标,然后将其他各指标与该标准评价指标进行对比,做出重要性是该标准指标多少倍的判断,最后再用各指标的重要性倍数与倍数和做比,换算成百分数,即为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
3.对偶加权法:这种方法是将各绩效评价要素两两进行对比,重要性较大的得1分,并将每个评价要素所得的分数相加,然后其专家对评价要素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并以此作为编制次序量表的资料,再将其转换成等距量表来比较各指标的差异程度,最后查询正态分布表,得到各绩效评价指标的比例,即为各绩效评价指标的权重值。
4.层次分析法(AHP法):这种方法是将绩效评估指标分解成多个层次,通过两两比较绩效评估指体系中下级指标对于上级指标的相对重要性,将人的主观判断用数量的形式表达出来并进行处理,以求得绩效评估指标权重的方法。该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能准确地确定各指标的权重,但操作过于复杂。
1.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完成效果之间的权重分配:一般来讲,对一定层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其绩效计划不设工作目标完成效果,其权重为零。而综合职能部门,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审计等,通常要设工作目标完成效果评价。
2.关键绩效指标权重的确定:在设定各项指标权重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些典型、通用的指标,如客户满意度、员工总数、部门管理费用等,在各部门及单位关键绩效指标中所占的权重可以保持统一,以体现一定的一致性。每一项指标的权重一般为5%~8%,否则对综合绩效的影响太微弱。为体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指标之间的权重差异最好在5%以上。
3.工作目标权重的确定:工作目标完成效果评价与关键绩效目标评价是完全不同的评价方法,其各项工作目标或目的权重之和为100%。工作目标完成效果评价一般只有3~5项指标,所以其权重比较容易拉开差距。在分配权重时,也要遵循与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分配相同的原则。
综上所述,成果评估中的权重分配标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关键绩效指标的重要性、被评估者的影响程度、综合性指标的重要性等。同时,还需要运用适当的方法,如经验判定法、倍数加权法、对偶加权法和层次分析法(AHP法),以确保权重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具体操作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并注意在分配过程中避免主观性和片面性的影响。